Cnusp年會上,成員們互相分享自己的經驗(受當鋪訪者供圖)
  這不是一兩個人的故事。他們曾被送進了精神病院,欲維權卻遭遇景觀設計挫折,原本以為孤立無援的他們卻因為精神衛生法的出台而走到了一起,從沉默到發聲。
  羊城晚報記者 毛亞美 租屋林潔
  江蘇女孩阿莉(化名)每次外出時,總會把一堆精神醫學的資料和書籍帶在身邊,“走到哪兒,帶到哪兒”,她指了指腳邊那包沉重的行李。很難想象,這個爽朗的女孩曾經“被精神病”。由於服用精神藥物的緣故,如建築設計今阿莉的身材還是有點臃腫。
  一年前,她和其他十幾位“被精神病”的經歷者相識,並組成了“莊臣中國精神醫學使用者與幸存者網絡”(簡稱CNUSP)。成員們的經歷大多相似——被送進了精神病院、維權訴訟不成功。他們將自己稱為精神醫學的“幸存者”。
  這一年,她忙著參加各種與精神醫學有關的公益活動,還做出了一份《精神醫學體驗報告》。今年10月10日“世界精神衛生日”,報告在網絡上正式發表。
  “我想告訴所有的人,我們所遭遇的不僅僅是一個人的問題……”面對記者,阿莉時不時重覆這句話。
  在公益律師黃雪濤看來,阿莉所做的事情“是一種自救互助、實現自我價值的模式”。這些原本孤立無援的“幸存者”們互相分享自身的經歷、幫助精神病人維權、為精神衛生法提建議,從沉默到發聲,走上了一條自救互助之路。
  體驗報告
  在寫《精神醫學體驗報告》之前,阿莉經歷了一段長達六年的“訴訟”。
  2007年4月,當時還是江蘇鎮江某外企公司部門經理的阿莉,出現了一些類似中毒的癥狀。她到鎮江市第四人民醫院看病後,被診斷為“精神病”,併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服用了大劑量的精神藥品。不久後,阿莉因“得病”被公司解除了職務。但其後,另外兩家醫院診斷認為她只是“急性中毒”。她便將鎮江市第四人民醫院和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,但卻接連遭遇了一審和二審敗訴。
  2012年8月,在二審判決的兩個月後,第一屆“非自願收治親歷者見面會”在深圳舉行,當時“很糾結”的阿莉義無反顧地前往參加。
  參加見面會的成員都有過和阿莉相似的經歷。“當時絕大部分人還沒進入司法程序,就覺得有必要做一份自救手冊,介紹一些醫學和法律知識,對自己維權會有好處。”由於阿莉曾經自學過精神病學教材,大家就推薦她來帶頭寫這份自救手冊。
  然而,剛剛經歷敗訴的阿莉並不太情願去做這件事情。“我花了這麼多心血打官司維權都沒有成效,連自己都救不了,怎麼去救別人呢?”
  自救手冊被暫時擱置了起來。今年6月,即將成立一周年的CNUSP舉行年會。此時,《精神衛生法》已經正式實施了一個月,此時的阿莉想起了被擱置的自救手冊:“也該對這些年的學習和經歷進行一個總結了。”
  對於阿莉來說,這已不是一件太難的事情。六年來她查閱了大量與精神病學有關的書籍和法律條文。“她特別關註精神藥物濫用的問題,經常在QQ群里分享《為藥瘋狂》之類的專業書籍。”阿莉的好朋友、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教師何玲麗說。
  經過一個月斷斷續續的寫作和修改,自救手冊最終以《精神醫學體驗報告》的形式出現。在報告中,阿莉從《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》、《精神病學》等資料中總結了精神藥物的風險問題,並從《殘疾人權利公約(CRPD)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》等38部國內外法律法規中摘錄了相關的規定。其他幸存者的經驗則被總結成了自救攻略。 編輯: 牟青
   1
  寄信維權
  2013年7月底,當阿莉還在為《精神醫學體驗報告》的撰寫做準備的時候,她的“伙伴”李世傑開始為遠在上海的徐為奔走呼籲。
  兩年前,李世傑在韶關的一家酒店與工作人員出現糾紛,報警後他被強行押送到了韶關退伍復退軍人醫院(精神病院)長達96天。出院後他分別對該精神病院和公安機關提起民事和行政訴訟。
  李世傑第一次聽到徐為的名字是在自己的案子開庭前夕。“當時有志願者跟我說,你比較幸運還可以立案,上海有一個求助者叫徐為,在精神病院待了十年,到現在都沒辦法立案。”
  據悉,曾在澳大利亞生活了11年的徐為在回國之後,與家人出現矛盾,自2003年被送進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復院以來一直無法出院。今年5月,徐為委托律師楊衛華以侵犯人身自由權為由,將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復醫院和徐興(徐為的哥哥)起訴至上海閔行區法院。但這份訴狀被法院當場拒絕立案。
  對於徐為的經歷,李世傑感到不可思議。“很想去幫他,其實也是在幫我自己發聲”。
  李世傑托人把自己的電話號碼轉交了徐為。7月下旬的一天,他接到了徐為從醫院打來的電話。“他說話很正常。他說他很想出去,我就安慰他,說我們正在努力幫他,不要太著急,然後就說了一下我的案子,我們相互鼓勵對方不要放棄。”
  在第二次通電話時,李世傑向徐為提出建議:首先是拍照,“很多幸存者還是不願意把自己的信息公開,但是我告訴他,要想得到法律援助和關註,就要站出來告訴大家,這就是我,我就發生了這種事”。第二是開通微博,“他在國外生活了很多年,回國之後又住在精神病院,對這些東西都不瞭解,但他說自己願意去學”。
  7月30日,“上海徐為”發出了第一條微博,並配上了楊衛華律師在醫院為他拍下的照片。照片中,徐為雙手拿著信封和一張“請上海閔行區法院立下精神衛生法第一案”的標語。
  8月2日,遠在韶關的李世傑向上海寄出了第一封信,以CNUSP的名義呼籲上海法院為徐為立案,保護精神病人的權利。在隨後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里,他每隔兩三天便到郵局去寄信。至8月21日,已經寄了六封信到上海。
  與此同時,律師楊衛華也在上海為徐為的案子積極奔走。在他看來,李世傑和CNUSP的行動讓更多的人關註到這個案件。
  最近,楊衛華為徐為和李世傑帶來了一個消息:案件已經進入訴調階段,“立案的可能性又推進了一步”。
  集體發聲
  近年來,和阿莉和李世傑一樣開始發聲的“幸存者”越來越多。
  最先感受到這種變化的是公益律師黃雪濤。自2006年代理深圳鄒宜均的“被精神病”訴訟案件以來,她開始接觸越來越多來自全國各地類似的案例。“有時一天甚至有兩三個求助,有的人正在被送到往精神病院的路上,就打電話過來說快快救救我!”
  面對越來越多的求助,黃雪濤漸漸感到力不從心,她開始意識到:“這不是一個兩個人的問題,而是這個群體的社會問題”,推動受害者之間互相幫助、互享資源會是一個長遠的解決方法。
  在黃雪濤看來,最終讓這些“幸存者”們真正走到一起的是一部法律的出台。
  2011年6月,經過26年醞釀的精神衛生法草案首次公佈,征求社會各界意見。11月,當時廣受輿論關註的五位“被精神病”受害人彭寶泉、徐武、陳國明、高作喜和周銘德,聯合致信全國人大法工委,呼籲法學專家關註《精神衛生法》中的無行為能力認定程序與監護權問題,並建議增加保障精神殘障者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權利。這次行動被多家媒體報道,成為精神醫學當事人參與立法的第一次發聲。
  2012年8月,第一屆“非自願收治親歷者見面會”在深圳舉行。除了阿莉和其他十幾個遭遇“被精神病”的經歷者之外,不少律師、醫生、社工等也加入了進來。
  何玲麗是當時的參會者之一。在她的回憶中,這場會議是以灰暗開始的,“大家並不知道這個會到底能取得什麼成果,能對自己的案子有什麼作用。”
  然而,會議的進程超出了大家的預期。這些“幸存者”講述自己的經歷,分享感受和經驗,“從不被接納到獲得共鳴。”黃雪濤說,很多人在現場流下了眼淚。會議的氛圍開始熱烈起來,站在一起成為大家的共識。
  “中國精神醫學使用者與幸存者網絡”就這樣成立了。此時,精神衛生的立法進程也開始加快。“幸存者”們開始加入了為立法建議的隊伍中。
  2012年8月30日,精神衛生法第二次審議,10位來自CNUSP的幸存者聯名呼籲修改精神衛生法,防止監護權濫用;10月19日,精神衛生法第三次審議,“幸存者”陳丹向全國人大寄出自己的立法建議。
  2013年4月25日,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前夕,三位“幸存者”將《精神衛生法民間評分報告》分別寄給全國人大法工委、衛生部和殘聯,倡導立法過程應有利益相關者多方參與。
  在黃雪濤看來,這些聲音很重要。“利益相關者需要說話,需要發表他們的切身感受,表達自己的意見,這是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。”
  值得欣慰的是,他們的聲音並沒有被忽略。2012年12月,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編寫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釋義》一書出版。在附錄中,這些“幸存者”們寄來的信和他們的意見被寫進了裡面。編輯: 牟青
  (原標題:"被精神病人"的救贖:維權遭遇挫折 從沉默到發聲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fre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